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近日對《浙江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》(2019年版)(簡稱《基準》)進行全面修訂,將交通運輸輕微違法免罰事項擴展至126項,將輕微違法免罰清單納入裁量基準文本,實現一體化管理。
此舉旨在積極貫徹落實法治建設和行政執法領域專項整治工作要求。新版《基準》細化增加行業領域、權力編碼等9個欄目,基本實現法規庫、事項庫、裁量庫“三庫聯動、一表管理”;與“浙江交通陽光監管平臺”對接,實現對裁量基準實施調用的全過程數字化監測;聚焦精準管控,最大限度壓縮基層一線自由裁量罰款金額空間,對違法程度“較輕”“一般”的,原則上給定具體的罰款金額或者計算公式、比例,違法程度“嚴重”且不屬于高頻領域,則給定壓縮后的罰款幅度。
此前,浙江交通公布23項輕微違法免罰清單,得到了廣大交通執法人員和從業群體的一致好評。下一步,浙江交通將在交通數智執法平臺2.0中盡快完成法規庫、事項庫、裁量庫建設和維護,裁量基準應用將全量推送到“浙江交通陽光監管平臺”,實時動態監管。
(來源:中國交通新聞網 )